為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規范綠色建筑活動,湖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近日向社會公布《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
全省已有969個項目獲綠色建筑標識,總建筑面積超1億平方米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地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綠色建筑發展堅持以人為本、低碳發展,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因地制宜、統籌兼顧。
“十二五”以來,在湖北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三五”期間,全省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綠色建筑占比達到70%以上。截至2022年底,共有969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總建筑面積約1.13億平方米。
綠色建筑劃分星級,執行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制度
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綠色建筑按照國家規定劃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并執行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制度。
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基本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引導房地產項目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h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推行更高的綠色建筑標準。
鼓勵農村新建住宅參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
探索將碳排放相關指標納入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逐步推動建筑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
購、建綠色建筑將享優惠
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開展綠色建筑技術創新,促進綠色建筑技術進步。鼓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的試點示范。
其中提出,對研發綠色建筑技術、產品材料和建設、購買星級綠色建筑的,按照下列規定予以扶持:符合條件的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研發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標準建設的居住建筑和星級綠色建筑,采用外墻外保溫增加的建筑面積,按照本省規定不計入容積率核算;符合綠色建筑產業信貸條件的項目及其借款人,享受項目融資、流動資金貸款、綠色建筑保險、綠色建筑按揭貸款等金融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的商品住宅,在其計算的可貸額度基礎上,按綠色建筑星級逐級上浮5%;應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熱水等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在核算建筑能耗時,其常規能源替代量抵扣相應的能耗量;星級綠色建筑、A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項目在各類工程建設項目評優及相關示范工程評選中優先。(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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